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更新时间:2024-08-22 16:58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为清政府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

时代背景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认为同外国关系仅是“理藩而已,无所谓外交也”。俄国使臣来华,沿例由理藩院接待,其他各国使臣来华则均由礼部主持接待。鸦片战争后,情况稍有改变,由两广总督特加钦差大臣头衔,专办与欧美国家的交涉,称为“五口通商大臣”。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中国被迫与列强签署了咸丰八年(1858年)的系列《天津条约》,之后咸丰十年(1860年)又签署了系列《北京条约》,各国开始在华设使馆、常驻外交使节。经历过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清政府在观念上和体制上都遭受了沉重打击,中外交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交事务日益繁多,侵略者对清政府原有的外交体制非常不满,提出他们不能以“蛮夷”的身份同带有朝贡体制下不平等意味的清政府的“理藩院”打交道,同时还认为地方总督无权代表国家处理涉外事务,因而多次敦促清政府,要求其设立专门的外交机构,由政府要员直接和他们进行交涉。在中国与外国侵略者的交涉过程中,奕訢等洋务派头脑中的“华夷观念”开始有所改变,他们从维护清朝统治的利益和需要出发,也决定请求清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央机构以负责办理外交事务。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尤其是一部分上层统治者的思想认识的变化,使建立一个临时的中央外交机构成为大势所趋。

历史沿革

咸丰十年九月十九日(1860年11月1日),法军退出北京。九月二十五日(11月7日),英军退出北京。九月二十七日(11月9日),英法两国公使率领最后的部队离开北京。十二月初一日(1861年1月11日)/十二月初三日(1861年1月13日),奕訢、桂良文祥联名上奏《通筹洋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一折,首请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十二月初十日(1月20日),咸丰帝任命奕訢总理各国事务,桂良、文祥办理各国事务,但谕旨中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称为“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十二月十三日(1月23日),奕訢等上奏《钦差大臣奕訢等奏总理各国通商事务关防请去通商二字以免外人饶舌片》一折,请求在礼部铸造关防时节去“通商”二字。十二月十六日(1月26日),咸丰帝下旨“依议”执行。

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日(1861年3月1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正式成立。同年,总税务司署正式置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领导。

同治元年(1862年),设立同文馆。

同治三年(1864年),设立清档房,并将收掌处改名为司务厅。

光绪九年(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在总理衙门大臣张佩纶的建议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增设海防股。

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海防股改名为日本股。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根据《辛丑条约》第十二款规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

机构设置

组成人员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由王公大臣或军机大臣兼领,并仿军机处体例,设大臣、章京两级职官。大臣有管理大臣(特简,或由军机大臣兼任,无定额)、帮办大臣、总理大臣上行走(特简)、总理大臣上学习行走、办事大臣。其中,管理大臣即大臣中之首领;帮办大臣只咸丰十一年(1861年)三月派恒祺崇纶为帮办大臣,同年十月派董恂、宝鋆在总署办理一切事宜;以下则皆称为行走大臣;有由本属章京升迁者,则称大臣上行走。

初设时,奕訢、桂良、文祥三人为大臣,此后人数略有增加,从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等,其中奕訢任职时间长达二十八年之久。大臣下设总办章京(满汉各两人)、帮办章京(满汉各一人)、章京(满汉各10人)、额外章京(满汉各8人)。以下设司员供事等若干人,帮助办理文案。

直属机构

英国股:主办中国与英国、奥地利两国交涉事务,兼办各口通商及各关税事务等事务。

法国股:主办与法国、荷兰、西班牙、巴西四国交涉事务,兼办管理保护教民及招用华工等事务。

俄国股:主办与俄国、日本两国交涉事务,兼办陆路通商、边防疆界、外交礼仪、本衙门官员的考试任免、经费开支等事务。

美国股:主办与美国、德国、秘鲁、意大利、瑞典、挪威、比利时、丹麦、葡萄牙各国的交涉事务,兼管海防设埔,保护华工等事务。

海防股:主办南北洋海防,包括长江水师 、北洋海军、沿海炮台、船厂以及购置轮船、枪械、制造机器和置办电线、铁路、矿务等事。中日甲午战争后改名日本股。

司务厅:主管收发文件、呈递折件等秘书性质的事务工作。

清档房:主管缮写文件及保管档案等工作。

电报处:主管翻译电报等工作。

银库:负责保存总署现金。

下属机构

总税务司署:掌全国关税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咸丰九年(1859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立总税务司署。咸丰十一年(1861年),正式置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领导。

同文馆:培养翻译人才,同治元年(1862年)设立,附属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北洋通商大臣:最初清政府设立总理衙门时,又在其下设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天津、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三口与外通商事务。同治九年(1870年)改为北洋通商大臣,管理北方直隶(约今河北)、山东、奉天三省对外通商、交涉事务,兼办海防和其他洋务,驻天津。

南洋通商大臣: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设立的五口通商大臣(曾驻广州、上海,管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对外通商、交涉事务),咸丰十一年(1861年)也列于总理衙门之下,并逐渐扩大职权,增管东南沿海及长江沿岸各口岸,兼办海防和其他洋务,实际成为南洋通商大臣,驻上海,后移南京。

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虽列于总理衙门之下,但与总理衙门在业务上的关系是平行的,只是在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与总理衙门咨商,由总理衙门备顾问和代奏朝廷。

机构职责

具体职责

起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只负责主持外交与通商事务,后来扩大到办工厂、修铁路、开矿山、办学校、派留学生等方面,权力越来越大,举凡外交及与外国有关的财政、军事、教育、矿务、交通等,都归该衙门管辖,实际上成为办理外交和总揽洋务新政的中枢。同治九年(1870年),随着恭亲王被慈禧排挤,李鸿章就任北洋通商大臣,许多外交事务由北京的总理衙门转往天津,总理衙门在外交事务上的重要性有所下降。

与其他机构关系

①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军机处的关系:

第一、军机大臣兼领总署大臣

据统计,历届实任总理衙门大臣的60人中,同时又兼任军机大臣的有19人。这些人在总署中地位较高,发挥作用也较大。这使得军机处与总署在处理具体事务时,能够较好的协调各方面关系。

第二、军机处章京兼总署额外行走并在两个衙门同时当差

第三、总署取代军机处掌管外交事务

第四、总署的组织原则仿照军机处

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内阁及各部院的关系:

总署大臣大多同时又是大学士、各部院尚书、侍郎;总署章京由内阁和各部院司员挑选,并且不停止其在原衙门的差使,在两处行走;各衙门堂官可与闻总署工作中与本衙门有关的事件;总署逐渐取代了原归内阁和各部院管辖的一部分外交、通商边界等方面的事务,不过总署并没有取代军机处和内阁的主要职能及其地位。

③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的关系:

光绪十一年(1885年10月),清政府设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它分理总理衙门所辖的全部海防事权及部分洋务事权,总理衙门则扮演海军衙门备案处的角色。

历史影响

政治

按国别设司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具有一定的条理性和合理性。如按国别分股,开创了中国外交机构按国别设司的先河。各股以一国为主,兼理数国之事,与当时英、法、俄、美等国交涉事繁,而其余各国事务较简的现实情况是相符的。同时,各股所主管的公务,也与国别相联系。如英国股主管通商税务,是由于来华通商各国以英国为最多,它与中国的贸易额占全国外贸总额的大部分,并且各国通商约章和税则大多以英国为蓝本。近代来华传教士以法国为较早和较多,且法国以保护在华传教利益为己任,教案多与法国有关,因而法国股主管教务,可谓对症下药。从这种机构设置可以看出总署事繁政简的特点,与其司员较少是一致的。

打破旧工作规范

总理衙门的设立,打破了此前礼部理藩院的旧工作规范,成为清朝中央政府机关中从未有过的新设机构。最初设置其中的英国、法国、俄国、美国股以及后来添设的海防股,都从事着前所未做的事,它连同文馆、总税务司以及设在上海和天津的南北洋大臣,在传统的文官系统以外另成了一个系统,独立承担起愈益复杂的涉外事务,它还在成立后数年内逐渐将以前分散于各部管理的涉外事务全部集中在手,把从中央到地方的“夷务”真正专一其事的统管起来。总理衙门的这种特殊操作方式客观上已在否定旧有文官制度的完美,在摇动着封建文官制度之根,使旧有的文官制度开始发生衍变,并为后来的官制改革作了铺垫。

外交

在外交事务上,无论大国还是小国,签约、换约的交涉权都归于总理衙门。随着中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总署处理的外交事务还涉及华工出国、华侨保护、出国考察、遣使驻外和外使觐见等。

改变中国外交局面

总理衙门的设立,改变了中国以往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的局面,使中国的外交有可能纳入国际外交轨道,逐渐与之趋同。由于总理衙门的经手筹划,中国向外国派遣了一系列的使团。尽管这些使团的出访,带有极其明显的屈辱色彩,但毕竟使中国终于走出了封闭了数千年的国门。光绪二年(1876年),中国向英国派遣了第一个常驻外国公使,设立了自己的驻外使馆。光绪四年(1878年),已向英、法、俄、美、德、日、西班牙、秘鲁八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派驻了常驻、兼驻公使。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常驻、兼驻国家更达到了十三个之多。

光绪三年(1877年),在驻英公使郭嵩焘的建议下,清廷在英属新加坡设立了第一个领事馆。其后,清廷又陆续在南洋、欧美的一些国家或地区派驻了总领事十二人、领事十四人、副领事二人,基本上建立起中国近代化的使、领制度,确立了清代驻外使、领馆的基本规模和外交体制,改变了多年来外国公使及其他人员常驻中国,而中国却无代表常驻国外,有来无往的不正常现象,使中外国家间从过去的单项交往转变为双向交往,建立起较为完全的国家外交关系,加强了中外之间的了解和联系。

确定国旗

总理衙门结合当时世界各国的通例和自己的国情,确定了中国的国旗,使中国开始以国家,而不是王朝的面目出现于国际舞台。

保护海外华工权益

作为专门负责对外交涉的中央外交机构,总理衙门在维护海外华工权益上作出重要的交涉,其中“秘鲁华工案”的谈判体现了总理衙门外交职能的发挥。秘鲁脱离西班牙独立后,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秘鲁通过大量引进华工以弥补其劳动力不足。大量华工通过澳门被输入拉美地区,恶劣的运输条件造成了极高的死亡率,而到达秘鲁的华工也面临着困苦的工作环境与残酷的惩罚。大量秘鲁华工遭受虐待的事件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总理衙门在回复美国大使的来信中也称会对华工予以援手。秘鲁为了与中国签订输出华工等相关条约,派出大使来中国进行谈判,总理衙门与北洋大臣相互配合,为维护在秘鲁华工的权益进行了艰苦的交涉。最终双方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保护华工的专门条约,即《中秘会议专条》以及《中秘移民通商条款十九款》,为秘鲁华工争取到相当的权益。

经济

海关关税

总税务司署依照清朝政治体制,名义上向清朝中央政府负责,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领导,管理各口岸海关。中国海关制度在19世纪60年代初正式确立起来。总税务司不但包揽了海关行政、财务、人事大权,把持了中国海关税收,并进而到开办邮政,组团参加国际展览会,乃至搜集中国的各种情报。同治四年(1865年),海关总税务司署由上海移到北京,总税务司进而成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高级顾问,参与中国内政、经济、外交、军事等方面的活动。

邮政

咸丰十一年(1861年),《北京条约》规定各国使馆的文报由总理衙门收转代寄,但由于驿传体系无法有效承担这一任务,总理衙门遂委托海关总税务司代为管理。由此,海关从弥补驿传体系的缺陷入手,开始介入邮政事务。光绪四年(1878年),在李鸿章的积极推动下,海关以天津为中心,在北京、天津、烟台、牛庄(现辽宁营口)、上海五处海关试办邮政,并在经过一年半的试运营后逐渐向其他口岸推广。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正式创办之时,共有二十余处通商口岸设立了海关邮局。

地方税务

咸丰十一年(1861年)五月二十二日,根据英国领事赫德的建议,总理衙门批准在宁波江北中路设海关税务司,征收对外贸易税费,浙海新关(俗名“洋关”)由此建立。

咸丰十一年(1861年)底,总理衙门大臣奕䜣奏请将登莱青道移驻烟台,专司中外税务,清廷准奏。同治元年(1862年),登莱青道由莱州移驻烟台,并设东海关监督(即海关道)。

同治四年(1865年),经总理衙门大臣奕訢奏请,盛京将军、奉天府尹等大臣议覆,及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亲往营口考察,同治帝同意设立奉锦山海关道,驻扎营口。奉锦山海关道既征收原山海关监督管理山海关所辖水旱码头30余处的税务,又负责征收直隶奉天等处口岸和金州厅、岫岩城、复州、海城县和盖平县5处沿海地方的常税和洋税,同时还办理营口地区的一切对外交涉事宜。

同治五年(1866)十一月初六,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奏请欲新设营口海防厅同知一事。经总理衙门大臣议覆,同治帝同意奏请,在“奉天增设营口海防同知一缺”。营口海防同知作为奉天府的一个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维护营口通商口岸的海疆秩序,抓捕盗船和贼匪,防止盗船勒索海面商船。

军事

为了加强海防建设,促进海军的发展,清政府于光绪九年(1883年)在总理衙门内增添海军管理机构海防股,其职权是 “掌南北洋海防之事。几长江水师、沿海炮台、船厂,购置轮船、枪炮、药弹,制造机器、电线、铁路及各省矿务皆隶焉”。海防股是总理衙门的下属单位,机构虽小,但管辖的范围和权力却很大。除了负责南北洋海防事务外,还包括了制造机器、铁路、矿务等多种洋务事宜。如此繁重的事务,海防股显然是力不从心的。但它的设立,毕竟迈出了统一海防的第一步,使清廷总算有了一个统一管理海防的机构,并为海军衙门的成立奠定了基础。

文化

培养外交人才

同文馆的设立,为清政府及总理衙门培养和预储了一定的外交人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政府的某些开放性;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总理衙门的人才储备部门,一所培养专门人才的学校。在清末官制改革中,清政府新设各部都开设培养自己专门人才的学堂和学校,应当说这与同文馆有着相当的渊源。

派遣留学生

一、留美

同治十一年(1872年),总理衙门审核了曾国藩、李鸿章提出的《请选派幼童出洋肄业事宜折》,奉旨依议后,即在上海成立留美事务所,筹设设备学校,分批招收幼童。自同治十一年(1872年)到光绪元年(1875年),先后派出四批官费留学生,每批30人,共120人。

据统计,这批学生后来从事工厂、铁路、电报者30人,其中从事工矿者9人,工程师6人,铁路局长2人,最著名的有铁路工程师詹天佑;从事教育者5人,其中大学校长2人(有清华学校首任校长唐国安,天津北洋大学校长蔡绍基);从事外交行政者24人,其中领事、代办以上外交官12人,外交次长、公使2人(如梁诚任驻美公使),外交总长1人(梁敦彦曾任外务部尚书);从事商业者7人;从事海军者20人,其中海军将领14人,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中有杨兆楠陈金揆等8人壮烈牺牲。

第一次官费留美学生受过若干年新教育,推动了西方科学技术和文化思想输入中国的进程。作为近代中国大规模直接向西方学习的开端,幼童留美时西学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开创作用,对旧学是一次猛烈的冲击,对中国国内新教育的发展也起了促进作用,但最直接的影响是开启了中国近代留学教育的先河。

二、留日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日本驻华公使矢野文雄以日本政府的名义函邀总理衙门派遣学生留学日本,并承诺支其经费。同年,总理衙门举行选拔考试,选取年龄在18岁至32岁之间的学生共13人,派遣其赴日留学,此为中国赴日留学之始。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留日人数为207人,到总理衙门改组为外务部的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为280人。这些留日学生以救亡图存为己任,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中。他们组织各种团体,出版各种报刊,发表演说,撰写文章,探寻救国救民的道路,直至参与实际斗争。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留日学生创办的《开智录》《译书汇编》 等刊物出版发行。这些刊物基本上是以唤醒民智,反帝救亡为出发点,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奠定了思想基础。此外,留日学生大量组织团体。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前后,留日学生中开始出现第一批学生团体,如励志会广东独立协会等,在这些团体中,多数都具有爱国、进步的性质。

历史评价

清廷:①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公务。关系紧要。②从前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交涉,虽历有年,惟所派王大臣等,多系兼差,仍恐未能殚心职守,自应特设员缺,以专责成。

时任法国驻华公使布尔布隆(Alphonse de Bourboulon):此实中外各国永敦睦好的最妙良法。

光绪戊戌年间刑部郎中沈瑞琳:①凡策我国之富强者,要皆于该衙门为总汇之地,而事较繁于六部也。②是则总理衙门之事,固不独繁于六部,而实兼综乎六部矣。

美国基督教长老会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总理衙门这台机器是根据测微螺旋原理制造的,将震动最小化,但并不促进问题的解决。

马士:一八七八年,在总理衙门的人事中有了一些变动;现在这个机构有十一个人,并且包括所有的军机大臣和各部的大多数尚书;从这时开始,它与其说是一个外务部,不如说是更像一个内阁。

美国汉学家芮玛丽:中兴的政治家们成功地把一个近代外事机构——总理衙门嫁接到古老的官僚体制上。在一次历时几个月的交涉中,总理衙门大臣们成功地利用条约款项和国际法来为中国谋利,此事标志着他们已成为熟练的外交家。他们认识到中国既不能孤立于近代西方国家之外,也不能将西方国家纳入基于“中央王国”的统一道德统治的朝贡体制。

历史学家钱实甫:总理衙门的设置,本是清政府半殖民地化已到一定程度的具体标志,则正意味着侵略势力的渗透作用已在开始浸入清政府的整个政权之中。

原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朱维铮:①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尽管地位重要,尽管已从军机处夺取了外交决策权,但历经咸丰、同治到光绪三朝,它还是临时机构。②晚清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作为当时事实上的外交部或更高层次的对外政军商文的统筹机构,在体制中如此重要,却因其临时性,在号称正史的《清史稿》的表志中甚至不列专篇,不仅可笑,而且荒唐。

历任主官

(以上参考资料)

后世纪念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49号,2003年12月,被列入北京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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