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转运盐使司

更新时间:2018-06-04 14:47

简称“盐运司”。官署名。元、明、清掌管食盐产销的机构。元代于辽东、大都、河间、两淮等各地分设,隶户部,各设都转运使二人,正三品。下设盐场多处,各场设司令、司丞。其中以两淮规模最大,年额盐约占全国三分之一。明沿元制,于两淮、两浙各地分设,置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下辖各场盐课司、盐仓等诸机构,共受巡盐御史或盐法道之监督。清代又作都转盐运使司,设于奉天、直隶、山东等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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