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合作银行

更新时间:2024-09-20 13:25

荷兰合作银行又称拉博银行。荷兰农业合作银行(RABO BANK NEDERL-ANDS),是由荷兰数家农村信用社于1973年合并而成,是农民自己的合作银行,主要从事农业、农业机械和食品工业等行业的金融交易。是荷兰的第2大银行,在世界各大银行中居第31位,荷兰农业合作银行已在北京、上海等地设有办事处,在中国已经与浙江、天津两地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合作。荷兰合作银行已成功入股杭州联合银行,另外,还有意与辽宁农村信用社结盟,双方已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荷兰合作银行的两大特点,一是资产质量高,二就是合作制的运作模式。

发展历程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飞速发展推动了拉博国际银行业务的发展。拉博国际银行的策略是在核心合作型的业务范围内发展。拉博国际银行的服务网络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善,拥有坚实的经济及市场发展信息,并坚持开拓更先进的渠道为国内外的顾客提供服务。在向着这个目标前进的过程中,拉博国际银行在独立发展的同时也坚持着与拉博银行集团的商业伙伴的合作。作为拉博银行集团其中的一个执行部门,拉博国际银行将国际化的服务带到了荷兰的500家地方银行,这些银行是拉博银行集团历史核心。同时,拉博国际银行也能够利用银行集团提供的人才和服务。这些负责专门业务的银行包括:De Lage Landen(租赁与贸易经济)、Interpolis(保险)、Robeco(资产评估,其中拉博银行集团的股份占了50%)、Gilde Investment Management(风险投资)、Schretlen & Co.(私人银行业)、拉博国际银行自己拥有两个分行,Rabo担保银行和Rabo Vastgoed(负责国内房地产业务)。另外,在与德国DG银行合作中,拉博国际银行开展了一项长期的计划,与欧洲的企业建立起新的、广泛的合作关系,这样一来,便可以发展金融企业的合作网。每一个企业在自己的国家好好发展,联合起来后就可以为全世界的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由于拉博国际银行一直在发展合作型的结构,银行的深层次的经济信息和专业知识可以通过广泛的渠道获得。拉博国际银行不仅能够为顾客提供经济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还能够对特殊的市场和需要做出准确的预测。合作型的结构的另一个表现是可以将银行获得的利润进行再次投资(拉博银行集团不提供分红),满足国内外顾客对服务的要求。

拉博银行一直以服务标准的可信度和高质量而著称,对金融可靠程度和对风险的严格控制也获得了国际声誉,这使得拉博银行在商业银行中更显得与众不同,减轻了进行国际投资的压力。对顾客来说,这意味着拉博银行不仅与有力的合作者进行着合作,还在经济领域创造出了真正的价值。

公司业务

许多银行总想为所有人提供所有的服务,但是拉博国际银行并没有这样认为,选择了集中发展一定的业务而不是全部业务,这样便可以将这些一定的业务发展得更好,增加业务的发展价值,这些业务可以是很简单的,如贷款等。更普遍的情况是拉博国际银行为顾客提供需要特殊专业知识的相关服务。

拉博国际银行的原则是:拉博国际银行要与客户建立长期、互利的关系。将业务集中后,拉博国际银行能够更快地参与市场发展,更敏锐地发现客户的不断变化的需要。拉博国际银行的客户基本都属于食品行业和农业行业及习相关领域。

在这些领域中,拉博国际银行及其合作者能够为顾客提供艺术级别的合作银行业、合作金融业、投资银行业的服务,所有的这一切都有全球范围内的研究和深厚的国际管理知识作为基础。

集团特色

荷兰合作银行集团非常重视自己的治理结构,竭力遵循国际公认的相关准则。它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也没有股东,其实作为一家私有实体,它是无须遵守荷兰公司治理委员会制定的《荷兰公司治理规范》的,但是,鉴于它在荷兰社会的深厚基础,及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显著地位,它认可该原则,并尽可能地遵循大部分规则。当然,由于荷兰合作银行采用的合作模式,有些制度安排不一定与之符合。例如,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任期问题,任期可以是无限的,不一定是四年一届;关联贷款问题;部分信息披露的要求,如薪酬报告不向公众披露等等。

荷兰合作银行集团还非常重视透明度,倡导开放式的企业文化,认为这是良好的治理结构的前提,也是向其合作成员展示诚信、实施管理和监督的保证。可以说,推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的工作从来不曾停止。在执行董事会、监事会、中央代表大会和全体成员大会的合作体治理结构外,2005年,荷兰合作银行还设立了一个员工代表组织——成员行员工委员会(the Group Staff Council of Members Banks),代表成员行的员工,与管理层讨论涉及地方成员行在合作中的相关问题。

该企业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一百七十五。

获得荣誉

《环球金融》(Global Finance)杂志近日评选出2012年全球50家最安全银行榜单,根据榜单,荷兰合作银行榜上有名,排名第10。

2012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排名第281位。

2018年7月19日,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荷兰合作银行位列492位。

2019年7月,《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荷兰合作银行位列483位。

2020年1月,2020年全球最具价值500大品牌榜发布,荷兰合作银行排名第253位。

2020年2月,2020年度“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排行榜”发布,荷兰合作银行排名第39位。

合作原则

荷兰合作银行的合作制遵循六个基本的合作原则

相关事件

2010年6月27日,荷兰拉博银行“双子塔”办公楼中的一座发生火灾。大约两小时后,消防人员控制火势。

2013年10月23日晚,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最早或于下周面临一笔近10亿美元的罚金,原因是它被控参与操纵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和其他基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事件

涉嫌操纵LIBOR

2014年4月,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起诉全球16家最大的银行,指控它们涉嫌操纵伦敦银行间拆放款利率(LIBOR),欺骗数十家现已破产的银行。

受指控的对象包括美国银行、花旗集团、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汇丰控股摩根大通苏格兰皇家银行、荷兰合作银行、莱斯银行集团、法国兴业银行农林中央金库加拿大皇家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和WestLB。

这是最新一起指控金融机构串谋操纵LIBOR的诉讼。作为全球性基准利率,LIBOR影响着全球550万亿美元资产的价格,从房贷到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均受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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