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俨

更新时间:2023-10-04 23:31

王俨(1436—1524),字民望,岳州府华容人。成化己丑科进士。初授兵部职方主事。累官至户部左侍郎。

人物生平

王俨(1436—1524),生于明朝正统元年农历十二月十二日,字民望,湖广岳州府华容县人。成化五年(1469)己丑科同进士第67名(张升榜)。

授工部主事,治理泗水第一险滩吕梁洪,迁徙两岸民居数百家,凿石开渠,舟楫通畅。擢成都知府,政声远播。旋升陕西左布政。时游牧民族进犯西固城,其督办粮饷,区划得宜,十天得粮九十余万石。晋副都御史,廵抚山东。召拜户部左侍郎,会诏求直言,俨首论盐法不得由贵戚宦官操纵,出纳必户部稽其数。上深纳其言。

崇简王朱见泽争讼百姓田地,企图侵占黄河退滩及宁陵土地。朝廷命俨前往查问,其不畏强权,归还百姓田地。复疏浚河滩。有外戚侵夺官地、民田数万亩,查处后,奏请将恶奴流放边疆。

武宗即位,寻乞致仕,得归。太监刘瑾乱政,,摭他事捕系诏狱,拷问无所得,矫诏谪戍辽东。谨诛,获赦还乡。嘉靖初,赐诏慰问。年八十有八卒,遣官谕祭

明史记载

公讳俨,字民望,号畏斋,一号明山。先世武昌蒲圻人,大父子民,官华容藉焉。子民生琛、琛生致中、致中生公。公少儿,秀頴过人。天顺壬午,举於乡。成化己丑,登进士。壬辰,授兵部职方主事。癸巳,父卒居忧。服阕,吏部改选都水,理吕梁洪事。公曰:“吕梁水急,上下湍悼,居中石齿截嵲,坏舟难行。”乃相东岸穿二渠以引其洪,漕船贾舶利之。陞刑部员外郎。逾年,擢本部郎中,慎刑狱,以正国法,不明允。甲辰,迁四川成都太守,公素廉静刚果,岁馀,异政叠出,成都大治。弘治戊申,以母忧去。起复,改守衞辉,以治成都者治之,当道推荐,以为治郡第一。甲寅,擢河南右参政。丁巳,擢陜西右布政使。时上方有旨购玉,土番诸夷以玉赴镇守刘琅,琅欲易以献,即檄布政使取萬金售,公执不可,琅不得巳,令夷自贡。其後,朝廷以玉伪黜,琅深愧谢。己未冬,擢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入境即树风声,慨然有澄清之志。未几,高唐州秀才杨才显以戏博与党友艾鉴有忿,诱杀鉴并杀其妻、子三人。鉴兄刚往视,隣里诬执,不能辨,州杖杀之。其子王名官,亦垂死。公鞠理疑焉,一日出,旋风逐,公心动曰:“异哉!梧丘之怪也。”乃佯不理,使人按其踪迹,才得显情状。捕问之,获刀於井,获血衣於学宫,遂伏诛。自後奸猾震慴,山东士民服公擿伏如神。维时,榆林入寇,公陈筹边四策,曰选将、练兵、捣营、野战。又经略山东事宜,再陈五事,曰通变田粮、更置马政、归并便民、侈巡司、给关防。上咸嘉纳。庚申八月,晋户部右侍郎。公清忠鲠亮,终始不渝,受知孝庙,多所眷注。崇王侵民田业,事闻,命公理之。公至河南,悉归侵地於民。王辞不直,上示以威,而劳公羊酒,朝皆荣之。辛酉十二月,以疾乞休,不允。壬戌,进左侍郎。十月,戚畹张延龄、周寿恣势凌人,强夺民业,公勘之,抗疏以闻,上嘉其直,赐宴及宝镪以褒。乙丑岁,孝皇崩,武皇嗣位,公闻讣曰:“吾君巳矣。吾受不赀厚恩,使不早填沟壑,辅翼嗣皇,以死为报,心之愿也。”言既悲恸,自是不敢言去。六月,北虏恣寇,遣师徂征。上赐玺书,命公督理粮饷。公与疾至宣府,百方计处,得粟数十萬石以济。公屡上疏,乞请诸路刍粮各省边课,上皆允行。然语抑权豪,中官之。丙寅二月,兵部论功,赐爵一级。公回京陈四事,曰清边地、计赋何、处刍场、迁站堡。上纳之,赐赉如。夏五月,公以宦寺盗权,中国罢疲,四夷骚扰,行恐致祸,三疏乞休。诏公进秩乘传还居。无何,逆瑾窃柄,凌大臣。公闻曰:“吾属不免矣!”乃戒家下束装以侍。丁卯十一月,给事中胡盤验大同仓粟朽腐,囚劾守臣。瑾素恶公刚正,以公督饷,藉诬罪,令金吾械系至京。时理者议公无罪,上诏免,公归。戊辰夏五月,瑾以公弗谢去,怨如旧,寻其故,奏公减勇士布,复令巡按御史解京。公得檄,即告祖庙,携二仆,命少子寰之随行。秋九月,下锦衣衞狱,时人有劝公者曰:“瑾擅作威福,击断自恣,苦公如是,索赂尔?”公曰:“吾无罪亦无钱,守正以俟死也。”劝者惭而退。幽滞囹圄逾岁。己巳夏四月,刑部议公非守典,请轻其罪。瑾怒,戍辽东三萬衞,收公累朝诰勑。公出狱,乃作书贻诸子宏之等,慨然遂行。其略曰:“吾平生居官不苟,非于进也,非求利也,将以爱民报主而反为桎梏;守正不阿,非希荣也,非要誉也,将以省愆寡过而反受!贼是,深为可痛。静言思之,历仕四十馀年,才行同人,爵禄逾足,不能如蘧瑗卷怀,而甘受萧何之狱辱,诚为有道羞也。尔诸子谨身约礼,一遵家训,毋辱先人,毋以吾为牵念。天王圣明,吾罪不诛,得骸骨以自首丘,天地之福,祖宗之幸。”公至戍所,屏居僧舍,日检方书自适。辽之尊贵日遣使存问不绝,或有餽遗,公辞不受。女贞、朝鲜陪臣入贡,亦往候谒。後徙定辽,辽士夫日来省问,诗酒欢娱,优游卒岁。自分永诀,生死祸福弗动也。庚午夏四月,安化王谋反,事宁大赦,公始得归。八月,瑾亦以逆诛,诏复公旧职。公乃焚香祝天曰:“吾以孱躯覆餗之戒,摈诸边裔,言念祖宗缅然,引领南望久矣,今得生归,诚天地浩荡之恩,何以职乎!”再拜而谢。放浪名山之间,日与倬伟徜徉丘壑,以乐馀年。与其配周淑人期顺并坐,人望之,若神仙然。庚辰六月,淑人卒。辛巳夏,今上即位,给事中邢寰、御史唐符先後论公守正遇害,应进阶录用。上特命有司以礼存问,亦殊典也。癸未冬,公寝疾。甲申元旦越五日,命诸子移居正寝,遗命勿乞恩葬祭,遂属纩而绝,享年八十有八。

为官经历

成化五年(1469),初授兵部主事。丁忧,起补刑部主事。又丁忧,再起补工部主事。迁刑部员外郎。

成化二十年(1484),升刑部郎中。

弘治二年(1489),升成都知府。

弘治四年(1491),改卫辉知府。

弘治八年(1495),升河南左参政。

弘治十一年(1498),升陕西右布政使,寻升左布政使。

弘治十二年(1499),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地方。

弘治十三年(1500),升户部右侍郎。

弘治十六年(1503),转户部左侍郎。

弘治十八年(1505),命兼左佥都御史,督理宣大军饷。

正德元年(1506),致仕。

个人档案

乡试第55名

会试第38名

曾祖:子民(元朝江西新喻知县)

祖:琛

父:致中(监学训科)

母:李氏

兄:佐

弟:伟、杰、倬

娶:周氏

宗祠派语

华容老派语:师先世自永,立德名斯良,文学成功广,忠贞述志长。

公议新派语:行惟孝友,守在端方,存心克一,其传必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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