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通判

更新时间:2024-06-02 14:04

海防通判是官名,知府之佐助官。

官名。知府之佐助官。清代于沿海紧要地区之府,置海防同知或海防通判,以协助知府专管海防事宜。全国共置海防通判二人, 计:福建漳州府一人,广东惠州府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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