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

更新时间:2024-09-19 18:27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府银川市,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西北地区。东邻陕西省,西、北接内蒙古自治区,南连甘肃省,位于西北地区;地势南高北低,呈阶梯状下降,全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下辖5个地级市,总面积6.64万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人口729万人。

历史沿革

西周,周王朝疆域以北地区,包括内蒙河套,宁夏全境及陕西、山西北部称为朔方。

春秋,今固原市一带为乌氏戎所居,今吴忠市一带以盐池为中心是朐衍戎的势力范围。战国,秦惠文王攻取乌戎地,置乌氏县(一说为乌支县,今原州区南泾水北岸)辖今固原市。之后又在盐池县境设立朐衍县、辖今吴忠市。

秦朝,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年)后,两县划归北郡管辖,这是宁夏地区有行政设置之始。秦朝时宁夏为北地郡,郡治在甘肃宁县。并在此地修建了秦长城和秦渠,引黄河水灌溉农田。

汉朝,属朔方刺史部。西汉,将北地郡治往今甘肃环县;固原设安定郡;宁夏分属北地郡和安定郡。东汉,将安定郡治移至甘肃镇原县,将北地区郡治移今吴忠市利通区西南。

十六国,为匈奴铁佛部首领赫连勃勃所建大夏国的领土。

北魏北周,继续推行移民兴屯,再次得到有效开发,宁夏始称“塞北江南”。

唐朝,宁夏全境属关内道,设6州:原州、灵州、西会州、安乐州、雄州、警州。天宝十四年(755年),唐朝爆发了“安史之乱”,太子李亨在宁夏灵武登基,为唐肃宗。

北宋,宁夏地区属秦凤路,后宁夏北部被党项族李继迁占领,北宋只控制宁夏南部,宁夏南部改属泾原路。

元朝,在西夏国故地设西夏中兴等路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设宁夏府路,宁夏由此得名。

明朝,初在宁夏设府,后改卫。曾增设宁夏左屯卫,中屯卫和前卫、中卫、后卫。后改设宁夏镇和固原镇,长城沿线设九个防区,称九镇,为明代边重镇之二。

清朝,顺治五年(1648年),清朝在宁夏设巡抚,属陕西布政司,下制卫所,宁夏为准省级。后撤,改宁夏府,下设州县,归属甘肃,但又升宁夏总兵为提督,继增置满营将军府于宁夏,仍不失省级格局。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年)1月,改府为道。因右为朔方,改为朔方道。民国二年(1913年),又改回宁夏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10月17日,民国中央政府第159次会议决议将宁夏道(即朔方道)旧属八县(即宁夏县、宁朔县、平罗县、中卫县、灵武县、金积县、盐池县和平远县)和宁夏护军使辖地(即阿拉善旗、额济纳旗)合并建为宁夏省。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宁夏省政府成立,今宁夏银川市为宁夏省会,称“宁夏省城”。又将阿拉善之巴格的磴口划置磴口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月,马鸿逵受蒋介石委任宁夏省主席,马鸿逵主政宁夏。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9月,划中卫县东部为中宁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4月1日,划宁夏、宁朔两县为永宁县,平罗县北增为惠农县、陶乐县,并将宁夏县改名为贺兰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增设银川市。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将灵武县属之吴忠镇改为吴忠市。新的宁夏领二旗九县:阿拉善旗、阿济纳旗;宁夏县、宁朔县、平罗县、中卫县、灵武县、金积县、盐池县、镇戎县(后改为预旺县、再改为同心县)、磴口县。增设香山、居延、紫湖三个设治局。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宁夏地方政府置银川市。此后,直到解放前夕,全区共增设达13县,1市、3设治局。

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宁夏。

1949年12月23日,成立宁夏省,沿用了宁夏原称。额济纳旗划由甘肃酒泉专区代管。10月25日,成立了宁夏省人民政府。同年10月23日,中共宁夏省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阿拉善旗工作委员会。

1954年6月,撤销宁夏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甘肃省。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以原宁夏省行政区域为基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辖2市、1专区、17县: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同心县、灵武县、盐池县、金积县、固原县、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

2009年12月15日,宁夏成为中国5个“省直管县”试点省区之一,同心县、盐池县列为吴忠市扩权强县试点县。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50年1月,成立吴忠市。5月,又改为吴忠镇。10月,恢复为吴忠市。

1950年5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原定西专区的西吉县、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

1952年5月,永宁县第四、第六两区及贺兰县第四区各一部划归银川市。8月15日,为增进民族团结,改阿拉善旗首府定远营为“巴音浩特”,10月16日中央批复备案通过。

1953年11月2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通知,西海固回族自治区10月29日正式成立,4月1日,宁夏“金、灵、吴、同”回民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吴忠市成立,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4月4日,宁夏省政府批准,惠农县成立两个相当于区级的回族自治区,即宝丰回族自治区和灵沙回族自治区。5月,中宁县耍义山乡(原四区六乡)划归同心县管辖。7月,宁夏“金、灵、吴、同”回民自治区筹委会改名为宁夏省河东回族自治区筹委会。

1954年4月21日,宁夏河东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下辖吴忠市、金积县、灵武县和同心县。7月14日,内务部批准,银川市由6个区合并为4个区。9月,宁夏省建制撤销,并入甘肃省。11月3日,宁夏合并于甘肃后,原河东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不变,新设银川专区。

1955年4月28日,甘肃省河东回族自治区更名为甘肃省吴忠回族自治州,领导金积县、灵武县、同心县,并代管盐池县。12月1日,国务院批准盐池县正式划归吴忠回族自治州管辖。

1955年11月15日,国务院批准,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名为固原回族自治州。

1961年设立银川市城区(县级)。

1963年,撤销吴忠市和青铜峡市建制,改设吴忠县、青铜峡县。自治区辖二市、一专区、十六县,市辖县级区一个。

1968年,设立银川市新城区(县级)。

196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所辖阿拉善左旗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

1970年,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

1972年,永宁县划归银川市,同年设立银川市郊区(县级);

1972年,设立银北地区(驻大武口)和银南地区(驻吴忠县)。

1975年,撤销银北地区,设立石嘴山市(地级市),将原银北地区所辖平罗县、陶乐县划归石嘴山市管辖,贺兰县划归银川市管辖。并设立石嘴山市属一、二、三县级区。

1976年12月,设立石嘴山市郊区(县级)。

1979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阿拉善左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7月1日起正式划回)。

1980年1月1日,取消“革命委员会”,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以“乡”名称逐步取代“人民公社”名称。

1981年3月,石嘴山市一、二、三区分别更名为大武口区,石嘴山区和石炭井区。

1983年7月,设立彭阳县(驻彭阳)。将固原县东部地区的15个公社划归彭阳县管辖。

1983年11月,撤销吴忠县,恢复吴忠市(县级市),以吴忠县的行政区域为吴忠市的行政区域。

1984年12月,撤销青铜峡县,恢复青铜峡市(县级市),以青铜峡县的行政区域为青铜峡市的行政区域。

1987年1月,撤销石嘴山市郊区,恢复惠农县,以原石嘴山市郊区的行政区域为基础,局部作适当的调整,还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所辖的国营简泉农场划归惠农县管辖。

1996年5月,撤销灵武县,设立灵武市,以灵武县的行政区域为灵武市的行政区域。

2001年7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固原地区和固原县,设立地级固原市和原州区。

2002年10月19日,撤销银川市城区、新城区和郊区,将银川城区分别设立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和金凤区;撤销石嘴山市石炭井区,并入大武口区。

2002年10月25日,灵武市由吴忠市代管变更为由银川市代管;红寺堡开发区划归吴忠市管辖。

2003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设立沙坡头区;将中宁县、海原县划归入中卫市,随后撤销石嘴山市惠农县和石嘴山区,设立惠农区;撤销陶乐县,将其中的月牙湖乡划归银川市兴庆区,将另外两乡一镇划归平罗县。

2008年,将海原县的徐套乡划归中宁县管辖(9月11日正式移交),将兴隆乡划归同心县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七营镇、甘城乡划归海原县管辖。

2008年7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甘城乡划归海原县管辖的决定》,原固原市原州区甘城乡正式划归中卫市海原县管辖。

2009年10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

2016年8月19日,中卫市沙坡头区正式挂牌,标志着该区以市辖区行政建制模式独立运行。

区划详情

截至2022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下辖5个地级市,共9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11个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北部的黄河中上游地区,介于北纬35°14′—39°23′,东经104°17′′—107°39′之间;东邻陕西省,西部、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南部与甘肃省相连,总面积为6.64万平方千米;地形南北狭长,南北相距456千米,东西相距约250千米。

地形地貌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拔1100—1200米,地势从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黄河自中卫入境,向东北斜贯于平原之上,顺地势经石嘴山出境。平原上土层深厚,地势平坦,加上坡降相宜,引水方便,便于引流灌溉。宁夏地貌复杂,山地迭起,盆地错落,大体可分为:黄土高原鄂尔多斯地台,洪积冲积平原和六盘山罗山贺兰山南北中三段山地。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按地表特征,还可分为南部暖温平原地带、中部中温带半荒漠地带和北部中温带荒漠地带。全区从南向北现出由流水地貌向风蚀地貌过渡的特征。宁夏地处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从地貌类型看,南部以流水侵蚀的黄土地貌为主,中部和北部以干旱剥蚀、风蚀地貌为主,是内蒙古高原的一部分。境内有较为高峻的山地和广泛分布的丘陵,也有由于地层断陷又经黄河冲积而成的冲积平原,还有台地和沙丘。地表形态复杂多样。

气候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内陆,远离海洋,位于中国季风区的西缘,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具有冬寒长、夏热短、春暖快、秋凉早,干旱少雨、日照充足、蒸发强烈、风大沙多、南凉北暖和南湿北干等特点。各市县平均气温:6.3℃—11.4℃;平均日照时数:2071—3086小时,是全国日照和太阳辐射最充足的地区之一;年平均降水量:164.1—739.4毫米;年平均无霜期170天左右。

水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均年水面蒸发量1250毫米,变幅在800—1600毫米之间,是中国水面蒸发量较大的省区之一。全区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9.493亿立方米,平均年径流深18.3毫米,是黄河流域平均值的1/3,是中国均值的1/15。年径流地区分布很不均匀,山地大,台地小;南部大,北部小。年径流深由南部六盘山区东南侧的300毫米,向北递减至引黄灌区边缘不足3毫米,相差近百倍,且70%-80%的径流集中在汛期。

自然资源

水资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中国水资源最少的省区,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都十分贫乏。且空间上、下分布不均,时间上变化大是宁夏水资源的突出特点。全区地下水资源量30.5亿立方米。其中,银川平原、卫宁平原地下水资源量为24.9亿立方米,约占地下水资源总量的82%。全区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23亿立方米。其中,银川平原、卫宁平原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20.2亿立方米,约占全区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88%。

土地资源

截至2016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面积1292087.16公顷,园地50146.31公顷,林地767849.83公顷,草地2090119.3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1483.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0404.4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6292.03公顷。

2023年8月2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植物资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共有湿地维管植物52科119属202种,浮游植物8门29科67属。湿地植被包括9种类型,30个亚型,132个群系。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有麻黄甘草沙冬青沙棘沙芦草等9种。湿地植物以温带植物为主,草本植物占优势,其中禾本科植物种数居第一位,菊科植物种数次之,豆科植物占第三位,同时还出现猪毛菜属、沙蓬属、蒺藜属的旱生植物的种群。在条件较好的地方有人工栽植的侧柏、云杉、油松、刺槐、国槐、杨树、柳树等乔灌木。

动物资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野生动物种类既有沙晰、沙鼠等典型的荒漠动物又有各种各样的水禽并伴有野兔等草原动物。共计有脊椎动物413种及亚种,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17种,自治区级重点保护动物有30种。①鸟类共有283种及亚种,占自治区脊椎动物总数的68.8%。列入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有黑鹳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金雕小鸨大鸨6种;列入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有斑嘴鹈鹕、白琵鹭、白额雁、大天鹅、小天鹅、鸳鸯、鸢、苍鹰、大鵟、猎隼、红脚隼、红隼、灰鹤、蓑羽鹤、纵纹腹小鸮等17种;属《中日候鸟保护协定》规定保护的有64种;属《中澳候鸟保护协定》规定保护的有16种。②鱼类共有31种,占宁夏脊椎动物总数的7.6%。③哺乳动物共有74种,占自治区脊椎动物总数的17.6%。④两栖动物共有6种,占自治区脊椎动物总数的4.6%。

矿产资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已查明矿产资源量位列全国前十位的有8种:煤第六位,镁第三位,冶金用石英岩第五位,冶金用砂岩第八位,水泥配料用板岩第二位,砖瓦用黏土第六位,建筑用辉绿岩第四位,石膏第七位。宁夏全境具有工业规模的固体矿产地共计225处。其中,煤矿产地112处,金属矿产地33处,非金属矿产地80处。

人口

截至2023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人口7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9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31%。全年出生人口7.3万人,出生率为10.02‰;死亡人口4.8万人,死亡率为6.59‰;自然增长率为3.43‰。

截至2022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人口7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8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34%,比上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全年全区出生人口7.7万人,出生率为10.60‰;死亡人口4.5万人,死亡率为6.19‰;自然增长率为4.41‰。

参考资料来源:

政治

经济

综述

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5069.5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7.4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2449.10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2212.99亿元,增长2.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9781元,增长3.5%。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5314.9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8.10亿元,增长7.7%;第二产业增加值2487.24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2399.61亿元,增长4.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8.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957元,比上年增长6.3%。

参考资料来源: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51.72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26亿元,增长9.2%。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53.16亿元,增长15.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0%。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5.5%。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14.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0%。工业投资增长15.5%,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53.6%。基础设施投资下降9.2%,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15.4%。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7%,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57.7%。

第一产业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播种面积1040.84万亩,比上年增长0.2%。其中,稻谷播种面积30.17万亩,减少13.89万亩;小麦播种面积103.35万亩,减少18.69万亩;玉米播种面积585.30万亩,增加36.91万亩;马铃薯播种面积116.16万亩,减少4.86万亩。蔬菜播种面积200.47万亩,增加6.39万亩。油料播种面积45.19万亩,增加5.19万亩。瓜果播种面积96.22万亩,增加17.94万亩。枸杞播种面积39.26万亩,减少2.75万亩。年末果园面积144.16万亩,减少12.08万亩,其中,葡萄园面积47.19万亩,减少0.46万亩。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总产量378.80万吨,比上年增加2.97万吨,增长0.8%。其中,夏粮产量23.90万吨,减产14.2%;秋粮产量354.90万吨,增产2.0%。全年稻谷产量16.20万吨,减产31.5%;小麦产量23.45万吨,减产14.0%;玉米产量294.89万吨,增产6.6%。马铃薯产量(折粮)29.99万吨,减产8.0%。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蔬菜及食用菌产量544.54万吨,比上年增长3.1%;瓜果产量250.26万吨,增长24.4%;葡萄产量19.92万吨,下降4.5%;红枣产量9.81万吨,增长1.5%;枸杞产量7.66万吨,下降11.3%;油料产量4.61万吨,增长1.3%。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肉类总产量41.41万吨,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猪肉产量8.59万吨,下降5.0%;牛肉产量14.42万吨,增长15.6%;羊肉产量15.11万吨,增长21.1%;禽肉产量3.08万吨,增长20.8%。禽蛋产量12.70万吨,下降3.9%。牛奶产量430.63万吨,增长25.7%。水产品产量17.51万吨,增长2.7%。年末全区生猪存栏79.16万头,增长6.6%;肉牛存栏154.67万头,增长4.2%;奶牛存栏91.96万头,增长9.9%;羊存栏720.54万只,增长1.4%;活家禽存栏1403.23万只,下降7.2%。全年生猪出栏103.78万头,下降6.3%;肉牛出栏87.75万头,增长15.2%;羊出栏843.25万只,增长20.1%;活家禽出栏1466.28万只,增长20.6%。

2023年12月11日,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2023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播种面积693.9公顷,总产量378.8万吨,单位面积产量5459.1公斤/公顷。

第二产业

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增加值213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4%。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12.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23.5%;私营企业增长12.8%。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8.9%,制造业增长15.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5%。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377.4亿元,比上年下降8.7%。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利润21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股份制企业281.7亿元,下降9.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9.3亿元,增长7.0%;私营企业84.0亿元,下降43.6%。分门类看,采矿业利润102.0亿元,比上年下降8.6%;制造业178.2亿元,下降33.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7.1亿元,增长181.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5.91元,比上年增加0.72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77%,下降0.24个百分点。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7.0%,比上年末上升1.8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28.91亿元,比上年增长5.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51.75亿元,增长9.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61.71亿元,增长12.1%;金融业增加值385.40亿元,增长6.4%;房地产业增加值198.69亿元,增长0.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185.04亿元,增长9.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72.46亿元,增长3.3%。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2亿件,比上年增长16.1%。邮政业完成邮政函件业务200.9万件,包裹业务8.4万件,快递业务量1.3亿件,快递业务收入19.3亿元。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16.4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年末移动电话基站数6.3万个,其中4G基站3.9万个,5G基站1.7万个。(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73.0万户,比上年增加23.6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813.5万户,比上年增加25.6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20.8亿GB,比上年增长15.1%。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354.95亿元,比上年增长1.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79.64亿元,增长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5.31亿元,下降0.2%。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1171.43亿元,下降0.1%;餐饮收入额183.52亿元,增长10.8%。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下降2.1%,饮料类增长20.0%,烟酒类增长12.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1.5%,化妆品类下降11.0%,金银珠宝类增长16.1%,日用品类下降12.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3%,中西药品类下降0.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5%,家具类下降36.3%,通讯器材类增长41.9%,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5.1%,汽车类增长14.0%。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货物进出口总额205.41亿元,比上年下降4.3%。其中,出口149.81亿元,下降7.0%;进口55.60亿元,增长3.8%。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69.79亿元,比上年增长7.8%。 其中,出口60.74亿元,下降0.4%;进口9.04亿元,增长137.8%。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设外商直接投资新设立企业23家,比上年增长4.6%。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4.13亿美元,增长20.3%。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347.07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329.49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711.84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695.89亿元。

截至2023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上市公司17家,总股本213.46亿股,总市值1859.1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8%。其中,流通市值1763.15亿元,增长82.9%。全年证券交易额12305.17亿元,增长1.8%。年末全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31家,比上年末下降22.5%。

截至2023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省级营业性保险分公司25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244.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财产险收入79.31亿元,增长12.0%;寿险收入123.26亿元,增长20.5%;健康险收入36.30亿元,增长0.5%;意外伤害险收入5.72亿元,下降12.5%。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93.06亿元,增长29.0%。其中,财产险赔付53.20亿元,增长23.2%;寿险业务赔付26.46亿元,增长65.6%;健康险赔付10.62亿元,下降2.1%;意外伤害险赔付2.78亿元,增长29.3%。

截至2023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接待国内游客7004.1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0.4%。国内旅游收入651.45亿元,增长114.1%。

社会事业

科学技术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登记自治区级科技成果1249项,比上年增长55.7%。其中,基础理论成果360项,应用技术成果865项,软科学成果24项。专利授权量10363件,下降16.8%。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522件,增长26.4 %。截至年末,有效专利48213件,其中境内有效发明专利652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8.97件。全年商标注册11616件,比上年下降27.7 %。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4149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

截至2023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5个(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3    个,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549个;国家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含分中心)9个,自治区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101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64个,其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6个。

教育事业

截至2023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265所(含小学教学点377所),教职工126848人。全年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1.96%,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5.6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8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0.45%。

医疗卫生

截至2023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863个,其中,医院220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71个,民营医院14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14个,其中,乡镇卫生院20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4个,门诊部(诊所等)1923个,村卫生室214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4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个,卫生监督机构24个。年末全区卫生技术人员6573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4266人,注册护士30046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43499张,其中,医院37414张,乡镇卫生院3639张。全年总诊疗人次5075.12万人次,出院人数140.98万人。

文化事业

截至2023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49个。全年全区共有公共图书馆27个,博物馆75个,文化馆27个,档案馆27个。有线电视实际用户124.52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124.52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93%,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99%。出版各类报纸7850万份,各类期刊323万册,图书5478万册。2022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130.83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21年增长7.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56%。

体育事业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比赛共取得金牌65枚,银牌45枚,铜牌32枚。全年有2人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称号,9人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等级称号,309人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1035人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8人获得国家级裁判员等级称号,136人获得国家一级裁判员等级称号。 

社会保障

截至2023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2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2.09万人,减少3.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66.64万人,比上年增加3.83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9.14万人,增加6.7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7.5万人,减少2.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2.52万人,增加5.0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48.51万人,增加1.18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52.57万人,增加5.8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18.95万人,增加4.87万人。年末全区共有7.5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6.7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0.8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临时救助9.8万人次。全年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定期生活补助金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17944人。

人民生活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均可支配收入31604元,比上年增长6.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95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72元,增长8.2%。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629元,比上年增长13.0%。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8]9082元,增长17.5%,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2.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76元,增长1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49元,增长14.2%。全区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4%,其中,城镇为27.9%,农村为29.7%。

民俗文化

节日

特产

宁夏最有名的地方特产,首推枸杞、甘草、贺兰石滩羊二毛皮等种,因颜色分别是红、黄、蓝、白,所以又称“四宝”。

美食

体育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民委、自治区体育局、银川市人民政府承办,以“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为主题,以“平等、团结、拼搏、奋进”为办会宗旨。

风景名胜

著名人物

荣誉称号

2021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名单。

2021年11月22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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