媾和

更新时间:2023-05-22 20:17

媾和,交战国缔结和约,结束战争状态。也指一国之内交战团体达成和平协议,结束战争。有时泛指交战国为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和平关系所进行的整个活动过程,包括交战国一方提出媾和建议、进行谈判和缔结停战协议、和约等。若参战同盟国之一单独同敌国媾和称单独媾和。有些同盟条约规定不得单独媾和。

基本概念

媾和的最终目的是缔结和约,但能否导致和约的签订,要看交战双方是否接受协商的条件。在媾和谈判中,有时先缔结一项约定媾和基本条件的和平初约,通常是在一举解决有关事项有困难的情况下,以及有必要在较短时间内,就基本条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缔结,最后再缔结和约以代替和平初约。和约的内容通常包括停止军事行动、遣返战俘、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和平关系等,有的还包括调整领土、赔偿战争损失、追究战争责任、修订战前缔结的条约等。媾和的程序通常是:交战国分别任命全权代表,交换全权证书,进行媾和谈判,签署和约,互换批准书。和约一旦生效,战争即正式终止,交战国之间恢复和平关系和外交关系,战前所订条约和人民之间的交往也随之恢复。从此,以战时状态为前提的一些行为已不再是合法的,不得再使用攻击、捕获、征用等战争手段,并须释放捕获的舰船,从占领地撤退,遣返战俘,归还征收的财物等。对本国军队因不知战争结束而采取的军事行动所造成的损失,要给予赔偿。媾和有单独媾和与集体媾和之分。单独媾和是两个交战国之间进行和平谈判、缔结和约的行为。集体媾和是两个交战国集团之间进行的媾和。交战国集团内部如果事先有各成员国不能与敌国单独媾和的协定,则各成员国应当遵守。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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