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农业政策

更新时间:2023-05-29 20:22

共同农业政策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的简称。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农业一体化政策。主要内容是:(1) 共同体内部实行农产品统一价格,自由流通,免征关税,并优先购买成员国的产品。(2) 对共同体以外的国家实行保护关税,进口的农产品按照国际市场价格和内部统一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差价税。(3) 建立共同农业基金 (称为“农业保证和指导基金”),用于补贴向共同体外的出口,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稳定及调节各成员国农产品价格,资助各成员国进行农业结构改革 (即兼并中小农场以扩大农场经营规模)。该政策实施以来,共同体内部农产品贸易及外销均有增长,农业部门的资本和生产集中加速,对发展农业生产和稳定市场起了积极作用。但高价的农产品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同时造成生产过剩,支持农产品价格付出的代价高昂,共同体各成员国农业经济情况和利害关系不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分歧,矛盾颇多。有的成员国币值变动,使统一价格不能稳定,不得不采用征税和补贴的办法加以弥补。同时,美国农产品的大量进口,加深了共同体与美国之间的矛盾。

英文The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的缩写,指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该政策旨在稳定欧洲农产品市场,确保市场在合理的价格下供应正常,同时保证农民收入水平。该政策的实施机制相当复杂,包括价格支持和贸易限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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