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

更新时间:2024-04-24 12:30

人民民主就是主权在民,就是国家的最终权力源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和制约。说得更简单一点,人民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就是人民至上。

民主的由来

民主(英语:Democracy,或译民主制、民主主义,旧译德谟克拉西、德先生)从其字面上来看,代表着主权在民,即“人(全)民做主”。至于民主的统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构成范围则有许多不同的定义,一般是由多数进行统治。民主通常被人与寡头政治和独裁政治相比较,在这两种制度下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而没有如民主政治由人民控制。民主一词经常被使用于描述国家的政治,民主的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有着统治行为存在的领域。

民主(英语:Democracy)的字源来自古希腊语:δημοκρατία(dēmokratía),意为由人民统治;这个字由古希腊语:δῆμος(dêmos,人民),以及古希腊语:κράτος(kratos,权力或统治),所组成。这个字被用来形容西元前五世纪,希腊城邦中的一种政治制度,以雅典为代表。它将统治权力交给城邦中的多数人,相对而言,将权力交给单一个人,称为独裁(古希腊语:αὐτοκρατία,Autocrates);交给少数人,则称为寡头统治(古希腊语:ὀλιγαρχία,oligocrates)。

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现了向人民民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的内容不断扩大,人民的各项权益得到越来越切实的政治保障。

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的重大决定。

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张。

党的十七大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第一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强调“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并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义非常深远。

党的十九大强调“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实现形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是通过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它的基本框架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所构成。这些民主制度,不仅是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与优势所在。

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

三、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权利内容概括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民主权利内容的概括。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基层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发展起来的。“四个民主”的提法,在1993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规范活动的通知中首次出现,1994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正式使用。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则在一般民主政治的意义上进行了阐述,从而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规范概念延续下来。民主选举,是指人民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法定形式,选定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是人民行使和实现其基本政治权利的一种方式。民主决策,指在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方面,保证广泛的人民参与,倾听意见并集中民智,使决策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之上。民主管理,指人民作为政治主体参加国家事务和企事业的管理,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并承担宪法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基层社会的自治中,管理更是人民的直接行为,是人民民主的实体。民主监督,指人民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对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以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分为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其他党派的党际监督,人民代表的监督,人民舆论的监督和人民个体的监督等。是人民民主的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关于人民民主权利内容的四个方面的概括,反映了党对人民民主的深刻把握,体现了中国特色,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实践空间。

作用

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最终实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目标。实现人民民主,从根本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正确道路。因此,当代中国的一切政治制度,最终都应当体现人民民主的根本价值;当代中国的一切政治力量,最终都应为推进人民民主尽最大的努力。

评价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实践证明,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人民民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理念和力量之源。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实践雄辩地证明,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创新,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才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的社会治理之路,赢得了民心人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也应该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