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

更新时间:2022-08-25 21:39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立的国家金融机关。1932年2月,在江西瑞金成立,受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领导,毛泽民任行长。银行内组织管理委员会,委员九人由财政部呈请中央人民委员会任命。管理委员会主任亦由中央人民委员会任命。国家银行及各地分行代理国家金库,办理集体和个人存贷款。发行面额为一元、五元、十元的苏维埃纸币及少量苏维埃银元和可以流通到白区去的银元。1934年10月,国家银行大部分工作人员随军长征,少部分留下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1935年11月,国家银行跟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瓦窑堡。当月下旬,国家银行总行奉命改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并将陕甘根据地的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并入,由中央财政部部长林伯渠兼任行长,曹菊如任副行长。1936年7月,随中共中央迁至保安,改称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1937年1月,迁至延安。10月,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总行设在延安。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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