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

更新时间:2024-09-05 16:36

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1933年11月22日—1934年1月13日)是中华民国时期由蔡廷锴李济深等人在福州建立的政权,亦称“福建人民政府”。

机构职责

人民革命政府先后发表《人民革命政府对内通电》、《人民革命政府对外宣言》、《人民政纲--最低纲领十八条》等文告,公开宣布抗日反蒋,并提出一些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对内对外政策。

《人民革命政府对内通电》宣布该政府今后的使命:(1)求中华民族之解放,形成真正独立自由之国家;(2)消灭反革命之南京政府,建立生产人民之政权;(3)实现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权利;(4)保障一切生产人民之绝对自由平等权;(5)排除帝国主义在华势力,打倒军阀,铲除封建残余制度,发展国民经济,解放工农劳苦群众。

《人民革命政府对外宣言》严正指出南京政府的卖国行径,警告列强勿与蒋介石合作。《宣言》称:“吾人以为亲美派与亲国联派之政策,系建筑于危险原则上……但必须认定亲美亲国联派之客观结果,将陷中国于国际共管制度之下,其危害不亚于蒋介石亲日政策……认定中国真正的权力必须树立于民族基础之上……吾人最后声明推翻蒋氏政权,不特为中国独立与救亡所必需,且为全世界军事与经济之利益计,亦为必要……为增进国际之安全,吾人不得不敬告各列强勿与南京之蒋介石政府以任何借款,无论其为金钱,为商品,为军械。吾人更声明以后如缔结任何该种借债,中国人民及其革命政府必全盘加以否认。”

《人民政纲--最低纲领十八条》宣称:“中国之社会,系在帝国主义者统治之下半封建的社会。中国革命之最大目标,在消灭帝国主义在华之宰割;同时扫除一切封建势力,以树立完全代表人民权利之政府……”其最低纲领十八条为:

(1)废除不平等条约,与各国重定双方平等互惠之条约;

(2)外资经营及外人管理之企业与文化事业,有违害中华民族利益者,得限制或没收之;

(3)整理新旧外债,凡祸国之政治借款,绝对否认;其他则应分别予以有条件的偿还;

(4)实行对外贸易统制;

(5)厉行关税绝对自主;

(6)开放政权,凡依附帝国主义及军阀之反革命分子,不赋予政治上之一切权利;

(7)中华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得自由联合革命,确认民族自决;

(8)确定人民身体、居住、言论、集会、结社、罢工、示威、出版绝对自由;

(9)实行普选;

(10)废止一切苛捐杂税;

(11)立行耕者有其田,实现计口授田,森林、矿山、河道完全国有;

(12)银行与交通一切重要企业归国家统制;

(13)以政治力量及国家资本,扶助农业生产科学化;

(14)严禁高利贷;

(15)取缔奸商,人民生活日用品由国家专卖;

(16)制定农工法,改良农工生活,并保障扶助农工团体之发展;

(17)厉行教育普及;

(18)实行征兵制,武装民众,并援助民众之反帝及经济政治斗争。

历史沿革

民国22年(1933年)11月22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成立,李济深任主席,首都设在福州。次年1月13日,在国民党重兵进攻下,主要领导人相继出走,福建事变失败。

福建事变反映非蒋介石嫡系的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将领蒋光鼐、蔡廷锴及广大官兵反蒋抗日的迫切要求。十九路军曾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英勇抗击日本侵略军。

民国21年(1932年)5月21日,蒋介石下令十九路军进入福建,迫令该军在福建进行反共内战。同年12月6日,蒋光鼐接任福建省主席,蔡廷锴任驻闽绥靖公署主任兼十九路军总指挥、十九路军军长。十九路军上层领导人既反对蒋介石排斥异己,又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革命运动;既主张抗日救国,又压制人民抗日爱国运动。因此,对福建各地及十九路军内的中共地下组织和民众抗日爱国运动采取镇压措施。十九路军第六十一师曾于民国21年8月18日在泉州东门外集体枪杀共产党员和嫌疑分子69人,在进攻苏区时也曾大批杀害苏区政府工作人员。为此,福建的中共党组织对十九路军的反共政策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并号召十九路军士兵反对内战,加入红军。

民国22年后,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全国人民又一次掀起抗日救亡运动高潮。同年1月17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和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共同抗日的宣言》,提出在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等三个条件下,愿与任何武装部队合作抗日。但是,蒋介石统治集团顽固坚持反共反人民的政策,继续加紧进攻红军,并于5月31日与日本签订卖国的《塘沽协定》。蒋介石这一丧权辱国的行径,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也使十九路军上层领导人抛弃了对蒋介石改弦更张、领导抗战的幻想,决心推翻南京政府,联合一切抗日力量,促成全民族的抗战。当时,因受蒋介石排斥而到国外考察、曾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的十九路军早期领导人陈铭枢,于民国22年5月回国后,即全力进行反对蒋介石南京政府的活动。他在福州会同蒋光鼐蔡廷锴、邓喜增等秘密商定三条策略,即上策是与方面实行联合倒蒋,推举胡汉民组织独立政府;中策是联合广西的李宗仁白崇禧,先解决广东的陈济棠,夺取广东,然后反蒋;下策则是联合红军,共同反蒋。结果上、中策都无法实现,而迫于蒋介石三令五申走上内战战场的十九路军第七十八师区寿年部和第六十二师毛维寿部,又在民国22年7~9月间先后受到福建红军的沉重打击。至此,十九路军面临不“剿共”必为蒋介石所铲除,“剿共”则将被红军歼灭的严峻局面。在全国人民抗日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十九路军上层领导人不得不迅速作出联共反蒋抗日的抉择。

民国22年(1933年)9月22日,陈铭枢的主要幕僚、曾参加过南昌起义(后来脱党)的陈公培秘密到达驻于延平王台的红三军团指挥部,向红军东方军领导人彭德怀、滕代远袁国平等表明十九路军反蒋抗日、与红军停战合作的政治态度。10月,陈公培又陪同十九路军全权代表、十九路军总部秘书长徐名鸿去瑞金。26日,他与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工农红军代表潘健行(即潘汉年)签署《反日反蒋初步协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暂时划定军事分界线,恢复双方的商业贸易;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及十九路军方面赞同福建境内一切革命组织的存在与活动,允许出版、言论、集会、罢工自由,立即释放政治犯等等。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还派潘健行为常驻福州代表。此后,陈铭枢、李济深、蒋光鼐、蔡廷锴等即积极酝酿成立新政府,并做好反蒋的军事准备。

民国22年11月20日,李济深、蒋光鼐、蔡廷锴和来自全国25个省、市的代表100多人,以及十九路军官兵与福州市各界民众10万人,在福州召开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大会发表《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人民权利宣言》,决定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并公推李济深、陈铭枢、陈友仁、冯玉祥(余心清代表)、蔡廷锴、蒋光鼐、黄琪翔、徐谦、方振武(后改戴戟)、李章达、萨镇冰、何公敢等12人为政府委员,李济深为政府主席。11月22日,人民革命政府宣告正式成立,首都设于福州。人民革命政府委员会下设军事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文化委员会,分别由李济深、余心清、陈铭枢任主席;并设财政部、外交部、最高法院、政治保卫局,分别由蒋光鼐、陈友仁、徐谦、李章达任部长、院长、局长。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后,在国内外引起极大的反响。然而,由于王明“左”倾关门主义的指导方针,福建地方党组织始而对人民革命政府采取敌视的斗争策略,直到12月上旬,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收到中共中央10月30日《致福州中心市委与福建全体同志信》后,才开始对人民革命政府和十九路军采取积极合作的方针。12月29日后,福州中心市委以“远东反帝非战反法西斯大同盟福州分盟”的名义发表宣言,公开号召建立反帝统一战线;人民革命政府也在其机关报《人民日报》和《国光日报》全文转载这篇宣言。接着福州分盟又发动各界人士和群众成立“反对国民党飞机轰炸,援助十九路军士兵反国民党战争委员会”,组织人员去十九路军部队驻地慰问官兵。人民革命政府对工人组织的经济斗争也采取合作的态度。

民国22年(1933年)12月,蒋介石亲任“讨逆军”总司令,坐镇闽北建阳,以原“围剿”中央苏区的北路军主力11个师,对十九路军发动大规模进攻。在这关键时刻,在博古和共产国际派来的军事顾问李德把持下的中共临时中央,仍把中间派看成“最危险的敌人”,在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后的11月28日,他们在《给福建党的书记的信》中否定了《致福州中心市委与福建全体同志信》的正确主张,改变与人民革命政府进行合作的方针;并且拒不接受毛泽东、周恩来、张闻天、彭德怀等人的正确意见,坐视国民党军对十九路军的围攻。孤立无援的人民革命政府和十九路军在蒋介石的军事进攻和分化瓦解下,于民国23年1月中旬终告失败。

部门设置

参考资料

媒体机构

机关报社:《人民日报》社,由当时的《福建民国日报》《国光日报》整合而成,辖《人民日报》《人民晚报》与期刊《革命政权》,胡秋原王亚南等先后出任社长。

通讯社:将原“先声通讯社”更名为“人民通讯社”。

广播电台:将原福州广播电台更名为“人民之声”广播电台。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